各领域、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浙万院教〔2014〕28号)和《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浙万院〔2014〕8号)(见附件1、2)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宁缺勿滥。
二、评选范围
2017级和2018级全体研究生。
三、评选奖项名称和比例
类别 | 奖项名称 | 年级 | 比例 |
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2017 | 20% |
2018 | 20% | ||
个人荣誉称号 | 万里英才荣誉奖章 | 2017 | 视申报情况 酌情分配 |
2018 | |||
优秀研究生 | 2017 | 15% | |
2018 | 15%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2017 | 10% | |
2018 | 10% | ||
优秀毕业研究生 | 2017 | 15% |
四、评选条件及补充说明
(一)评选条件
单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参照《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浙万院教〔2014〕28号)执行,万里英才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具体评选条件参照《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浙万院〔2014〕8号)文件执行。
(二)补充说明
2017级和2018级参评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奖项统计区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五、评选程序
(一)9月16日—9月30日,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填报《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和《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上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时上交各领域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
(二)10月8日—10月18日,各领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领域内公示5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8日上午10点前,把两份纸质版《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一份纸质版《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校研究生部(行政楼314),电子版请发至782186365@qq.com。
(三)10月21日—10月25日,研究生部对初选结果进行审核汇总确定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由学校发文表彰。
六、工作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研究生所在领域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认真制定各类奖项评选细则,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评奖评优标准,通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校研究生部。
联系人:高老师 8822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