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来源:生物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449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位点自查和研究生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学位点通过专项检查、听课、座谈、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学位点检查期间,研究生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召开教学座谈会。

二、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实习实践情况以及2020级课程教学开展情况等。

(一)2019级研究生

1.学位论文。重点检查: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情况;学位论文是否体现专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研究生论文撰写进展情况;学术成果业绩是否满足申请论文答辩条件等。

2.实习实践。重点检查:实习实践开展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应用环节的实践目标和内容是否与学位论文研究进行很好地对接;实习实践日记撰写情况是否规范;实习实践环节评价是否合理等。

(二)2020级研究生

课程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授课教师教学大纲及课件、过程性材料是否齐全;授课目标是否明确;授课内容是否重点突出;授课手段和方式是否恰当;研究生到课情况,有无迟到、旷课或缺勤等现象;研究生课堂学习气氛是否活跃,是否积极主动等;教学效果是否明显、课程评价否合理。

三、检查要求

(一)各学位点主管教学院长负责教学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学位点教学督导组的作用,深入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请各学位点将教学检查自查安排(附件1)于420日前报研究生部,并将检查总结以及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34)于430日前交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