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教〔2017〕37号)》(以下简称《文件》文件的要求,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1.学院(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制定通知,安排专人负责,根据《文件》中规定的认定类别、认定范围、认定原则及要求和认定时间及流程等要求进行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相关进度安排
学院向创新创业学院、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团委)和文体部递交材料时,如学生申请认定院系选修课,专业学院需在学生认定申请表上认定课程名称院系选修课打√处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认定校选修课或专业素质拓展时,无需盖章。
3.上报材料
学院于2022年12月16日前上交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支撑材料扫描件(按照汇总表序号顺序扫描附上)至董来苍门户邮箱或钉钉,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签字盖章)送至教务部二楼202-1。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教〔2017〕37号).doc
附件3: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xlsx
附件4: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