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我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君美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次数:2505

各学院:

为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志愿兵役,提高部队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出台了《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决定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39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今年是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第一年,任务急时间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这一国家资助政策,认真组织申请、填报、审核等工作。

    关于资助对象、范围、标准、年限、程序及管理等,严格按照《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规定执行。

二、2015年首批资助对象

20157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的是20158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我校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时间

填写表格:《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附批准服现役通知书复印件

相关材料在2016112日前报阳光大厅4号窗钟全红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2427

 

附:《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614